2009年3月31日,根据市民电话举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农业开发区取缔了1家非法行医点。
经检查,在一商店内有大量的口服药、外用药、消毒液以及使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并且卫生条件差。当事人既无《执业医师证》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卫生监督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场予以取缔,没收药品108种453盒(瓶、支)、消毒液6瓶、注射器、输液器135个、听诊器、血压计各1个,价值人民币约3000元左右 。
同时,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步行街检查了保健按摩、健康咨询、保健品销售等5家经营单位,对夸大宣传治疗作用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对1家非法“义诊”行为进行了取缔。
另外,卫生监督人员还对1家医院违规严厉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在检查中,卫生监督人员还市民讲解如何鉴别非法行医行为特别是非法行医的危害。提醒市民就诊时,一定要选择经过审批的医疗机构,切勿贪图方便和便宜,以保护自身的健康权益。
克拉玛依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