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与健康,假药的存在是对人体最直接的严重威胁,那么什么是假药呢?2001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及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都是假药。
国家对于药品所含成分的审批有着十分严格的程序规定,通过审查批准并进行合法生产的药品,其质量标准中都有确定的技术指标。没有或违反国家批准的标准,非法生产的药品是典型的假药。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之外,变质的、被污染的和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所产生的后果可能与假药近似,可视为假药进行处理。
在生产环节中,未经批准生产的和未经检验销售,应用必须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而用未取得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也为假药。
另外,对继续生产或经营已被国家药品监督部门撤销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也以制售假药行为处理。